春节后跳槽,这6个注意事项您收好

2019-4-16 来源:不详 浏览次数:

一般来说,每年春节过后,都是员工辞职跳槽的高峰期。想必很多职场小伙伴已经跃跃欲试,或已经换到一份更心仪的工作了。那么,你知道在离职时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吗?别急,小编今天准备了6个离职时的注意事项,希望能够帮到你!

1

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7条规定,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,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。

2

试用期内可以辞职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7条规定,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这个“通知”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,既可以口头直接说,也可以书面形式传递。

3

这些情况下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8条规定,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: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
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

4

别忘了让单位开离职证明

离职证明又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,它不但可以在离职员工再次求职时证明其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,也是社保部门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,在办理人事关系、社保等手续时都可能用到。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若用人单位因拒不出具或延迟出具离职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5

年前离职并非就没有年终奖

年终奖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,但其在工资各类别中是否属于必须发放的项目,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。年终奖的发放,首先要看劳动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,其次要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无明确规定,如果都没有,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六条“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,实行同工同酬”的规定,只要离职员工过去一年的业绩达标,已履行劳动义务,那么其应当有权享受年终奖。

6

尽量不要让社保断缴

离职后单位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保,若员工没有马上找到新单位或自己续交的话,社保就断缴了。社保断缴会对劳动者产生一些影响,比如,养老保险要交够15年才能申领养老金,断缴期间个人养老账户没有金额存入,根据“多缴多得”原则,以后每月领的养老金就会少一些;医保断缴则会影响参保人的就医、买药和报销。

来源:中国劳动保障报

编辑:王晴

责编:苑丹于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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